虚假广告罪有什么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2-27 11:56:22

一、虚假广告罪有什么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虚假广告罪法律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后就存在广告,广告的种类很多。本罪所指的广告特指商品经济广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包括对商品的性质、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售后服务,以及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等做不真实的、带有欺诈内容的宣传。虚假广告的欺诈手段包括:利用虚假的证明、证件行骗;挂靠知名企业及有关单位行骗;利用具有一定权威的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行骗;利用社会知名人士行骗,等等。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一般都具有营利目的,但其他目的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哪些属于虚假广告

找法网提醒您:虚假广告的情形包括:

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三、虚假表示与虚假宣传行为有什么区别

1.虚假表示是一种双方行为,有特定针对人;而虚假宣传是一种单方的行为,没有特定的针对人。

2.虚假宣传是一种销售手段,虚假宣传是虚假表示的一种形式,不是合格的能够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意思表示,是一种事实行为。

3.虚假表示是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时,根本就没有受约束的意图;虚假宣传是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标签: 虚假广告罪 虚假宣传 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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