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破产要经过如下程序:
1.成立清算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院要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公司破产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9.债权清册,应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0.债务清册,应列明债权人的名称、住所、债权人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偿还情况;
11.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2.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三、破产财产偿付的顺序
找法网提醒您,破产财产偿付的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