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离婚子女怎么处理
涉外离婚子女的处理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填写离婚协议书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5.发证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6.申请涉外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
7.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
8.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二、办理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离婚证的条件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6.其他条件。
三、离婚诉讼要多久
离婚诉讼一般要三至六个月。找法网提示您,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有特殊情况则会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