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结果需要多久
工伤鉴定结果需要六十天才能完成,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资料图)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二、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7.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工伤鉴定结果怎么查询?
找法网提醒,工伤鉴定结果的查询有以下办法:
1.一般而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无需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如果是向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的,可以联系社保局查询。
3.如果是直接到仲裁机构申请的工伤鉴定,直接联系鉴定机构查询。工伤职工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情形的,医疗结束后,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