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狗扰民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养狗扰民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因此,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违法行为。
二、收养流浪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收养流浪狗需要注意:
1.流浪动物存在一定野性,对人的警惕性要高于一般宠物,所以饲养者要妥善管理,遵守城市养犬相关规定,避免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2.在卫生方面,流浪动物在被收养前,可能会携带一些疾病,有些还可能是传染病,所以收养此类动物要对其身体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如有疾病,要及时救治,保证其不会成为疫情的传播源头。
三、城市养狗有什么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城市养狗的规定:
1.在机关、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学校等区域禁止养狗,这是为了保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和卫生。
2.饲养大型犬必须实行圈养或是拴养,如若要出门,需要给狗带上嘴套和拴上链子,防止狗无故伤人,并由成年人牵住。
3.养狗人应持有相关的养狗证明,还要给狗上户口,应该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定期带狗去动物防疫部门注射狂犬疫苗,并办理免疫证明。
4.养狗人带狗出门时要对狗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及时清除,没有及时清楚的,城管会根据有关条例予以惩罚。
5.养狗人所养的狗不得影响和干扰他人的正常作息生活,不得任由狗恐吓他人或是伤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