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在公司地位
(相关资料图)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常设机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的决策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
1.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三、董事会的章程可以修改吗
由出资人决定,授权董事会修改的,董事会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找法网提醒,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