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一般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一般由当事人协商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公证一般是有效的。找法网提醒,夫妻共同财产公证有以下两方面的效力:
1.证据上的效力。因为公证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证明,一旦纠纷发生,公证后的协议就成为特殊的书证,证明力较强。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在审判人员认为没有疑义的情况下,即可将公证后的协议书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
2.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是该项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之一,如没有履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则没有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