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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被借名的股东,并未履行过股东义务的情况下,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还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若是约定挂名的股东,在发生实务纠纷时,他享有股东的实际权利并履行股东的义务,因此最后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
二、挂名股东的特征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它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
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三、存在挂名股东的公司中股东资格的确认
1.不论是否实际出资人,凡是通过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证明自己股东资格的股东,就应被推定为公司合法股东,和其他股东一样,依法享有股东权益,有权在公司赢利时分取红利。同时,也应该履行出资的义务,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之间的借款关系,那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通过另外一个诉讼去解决。
2.为了规避法律而挂名。此种情况分两种情况来分,如果内部股东发生矛盾,则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否认股东资格的存在。如果公司与外部发生矛盾,如债权人追债等,这种情况则承认挂名股东的资格。同时找法网提醒,由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当除挂名股东以外的实际股东人数为两人以上时,挂名股东多是为了某个隐名投资人的利益而设立,如隐名投资人为不得经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时为了遏制恶意规避法律的行为,应当否认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