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谁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由发起人制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三、公司章程的特征
公司章程具有如下特征:
1.法定性,即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即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其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次,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最后,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找法网提醒您注意,对于这主要是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还具有公开性,即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