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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是多久的
1.行政处罚履行期限是没有固定期限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2.但如果行政处罚涉及到罚款事项时,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时效是两年,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行政处罚会不会记录档案
行政处罚会录入档案。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而且不但会进入个人档案,单位的档案也会记录,在行政处罚期满或撤销后2年内,不仅个人不能评优评先,还会影响单位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