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漏诊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医院漏诊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产生民事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资料图)
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有哪几种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有以下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损害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是:
1.鉴定性质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其性质上,属于行政鉴定,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是一项诉讼活。
2.鉴定的目的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医疗损害鉴定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涉嫌医疗事故罪和非法行医罪的刑事诉讼等提供事实依据。
3.鉴定的启动权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权在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医疗损害鉴定的启动权在法院及双方当事人。
4.鉴定的委托方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方式有两种;一是 行政部门转交;二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而医疗损害鉴定则是由法院统一对外委托。
5.受理鉴定的权限不同。
6.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
7.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