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不给怎么办
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不给的处理办法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至少有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持有一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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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劳动合同时一般都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找法网提醒,法定内容由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不能自由约定,其规定不能低于法定要求;约定内容则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补贴、福利待遇等内容。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关系。必须具备的条款是: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条件有: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