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处理中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处理中时限的规定如下:
(相关资料图)
1.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为交管部门自调查收集证据之日起,至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日;
2.检验、鉴定确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标准是以下几点:
1.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2.二十四小时内。
(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3.一日前。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4.二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流程如下:
1.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