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罪的处罚有哪些
爆炸罪的处罚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爆炸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爆炸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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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爆炸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二、爆炸罪的构成要件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如何认定爆炸罪既遂与未遂
1.爆炸罪既遂: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具备爆炸罪全部构成要件,即为既遂。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
2.爆炸罪未遂: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看,该罪是举动犯,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因为爆炸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一定条件下就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无论是否引起严重后果,都是既遂。找法网提醒您,爆炸罪未遂只能发生在爆炸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的阶段,比如刚着手引爆或者在引爆过程中,被人发现夺下炸药,使爆炸未能得逞。这种情况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爆炸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