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由谁负担
【资料图】
行政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1.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法院的第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应由被诉行政机关承担。
2.按各自责任大小分担
行政诉讼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
3.被告承担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而法院准许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原告不撤诉或者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时,由法院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人数和他们各自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以及各自的诉讼行为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共同诉讼当事人因连带关系而败诉时,应当负担连带诉讼费用;第三人败诉时,法院将根据共同诉讼当事人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决定分担的比例。
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又可称为诉讼主体,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三、行政诉讼如何收费
行政诉讼的收费标准一般为五十元,特殊事由案件为一百元。根据《行政诉讼法》以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费用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