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不到场公证怎么办
继承人不到场公证依然可以进行。继承人到不了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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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二、房产继承公证要继承人到现场吗
1.需要。但房产继承公证不能够直接进行。
2.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三、继承公证书能否解除
找法网提醒,继承公证书不能解除但能撤销。继承人公证书是符合法定程序设立的,并非协议书,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关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且予以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如果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