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财产偿还债务的顺序是什么样的
破产财产偿还债务的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资料图片)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公司破产的程序
1.破产申请
2.法院裁定受理
3.指定破产管理人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监事等人员不再行使原有职权,公司需要交给破产管理人管理。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破产企业,负责破产企业的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企业的日常事务都由破产管理人决定。
5.审计、评估
6.接受债权申报
7.召开债权人会议
三、破产申请需要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
3.债务人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
4.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包括安置职工基本情况、解除劳动关系后对职工的补偿方案等);
5.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6.债务人申请重整的,应提交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材料;
7.债务人申请和解的,应提交和解协议草案;
8.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