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有何区别
赠与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有如下区别:
1.立法宗旨不同
(资料图)
任意撤销权实际上是赋予了赠与人在赠与合同生效后、实际履行前享有反悔的权利;而法定撤销权则是基于社会伦理道德的考虑,否定忘恩负义的受赠人享有请求交付和继续保有赠与物的权利。
2.撤销的内容不同
任意撤销权撤销的是已经生效尚未履行的赠与合同,权利行使消灭的是债权行为的效力;而法定撤销权的撤销对象区分两种情况;合同尚未履行时撤销的是赠与合同,已履行时撤销的是转移赠与物所有权的物权行为。
3.行使阶段不同
任意撤销权需在赠与财产权利实际转移前行使;法定撤销权则在赠与财产权利实际转移前、后均可行使。
4.行使条件不同
任意撤销权只有行使时间上的限制,没有法定事由的要求;法定撤销权则必须在具备法定事由时才能行使。
二、赠与财产是否需要缴税
赠与财产需要要缴税。亲属之间发生财产的赠与时,根据情况不同,所交纳的税款也是不同的。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将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赠与的特点
赠与有如下特点:
1.赠与是双方行为,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赠与是诺成行为,即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找法网提醒您,我国实践中赠与还具有实践行为的性质,即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3.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