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报警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报警的情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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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虽然法律没有强求交通事故是必须交报警处理,但相对来讲,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其实都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的。而要是发生交通事故未报警的话,属于可以私了的范围的,那么就由当事人协商进行处理。但若是不允许私了解决的话,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无效。
二、交通事故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按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确实无赔偿能力的,也应该主动与对方通过协商来解决赔偿。
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赔偿的,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依法保全对方的财产。
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仍不能自觉履行的,会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在执行中,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执行措施,同时可以将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制裁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存在妨碍执行行为的,执行法院可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或罚款的制裁措施。
4.如果确实因经济能力问题而暂时不能执行完毕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再随时恢复执行。
三、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