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判刑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资料图片)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于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监外执行时间算不算刑期
监外执行的时间是会被算在刑期内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三、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交付执行前,由法院直接决定;
2.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
3.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4.对罪犯实施监外执行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