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逮捕之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羁押期限为多久
在逮捕之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羁押和逮捕的不同之处有什么
(相关资料图)
羁押和逮捕的不同之处有:
1.性质不同
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而羁押只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2.实施主体不同
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羁押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3.产生原因不同
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商标。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