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有关规定_全球球精选
来源:找法网 发布时间:2023-04-29 08:15:17

一、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土地法等,土地所有权分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土地如果没有被国家征收,就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多种形式,一般为村委会,也可能为村民小组,具体看各个地方的习惯及历史因素等。1999年修订的《宪法》第10条和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第6条都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有的以外,属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至于哪一级和哪一个组织机构代表农村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同时,我国的民法典也有类似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多为村、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等。


【资料图】

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三、集体土地的法律特征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农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集体所有权既不是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也不是由集体组织作为法人享有所有权,而是指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是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法人,集体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成员的共有权。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总有的。这又分为传统的总有和新型总有。传统的总有是指由一定的团体对土地享有管理职能,而由其成员享有土地的收益功能。新型总有是指一定的农民集体范围的成员,以其组成之团体对集体财产依法按照“平等自愿,议决一致”原则拥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收益的权利。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新型的合有权。此种观点认为普通法之合有权制度与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完善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理想模式。普通法上的合有是由日耳曼法的总有与合有融合演化而来,是指数人平等地、永不分割地对不动产整体所享有的所有权,其中若有合有人死亡,其权利便丧失并自然地添加于其他合有人的一种共有权制度。

(五)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所有与新型总有的内在融合。这是一种折中的观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从两方面加以定性:从外部关系来看,其性质为集体组织所有;而从内部关系来看,则为一种新型的总有。

(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村、村民小组、乡镇的所有权。村、村民小组、乡镇是事实上的土地所有者,因而法律应该赋予其民事主体的地位。

(七)集体所有权是“个人化与法人化的契合”。集体财产(土地)应为集体组织法人所有,而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股权或社员权。

综上所述可知,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所有权,农民个人不享有所有权。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有关规定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标签:

上一篇:律师怎么发律师函

下一篇:最后一页

猜你喜欢

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有关规定_全球球精选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之中,遇到事情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非常重要,或许有在农村生活的朋友关心农...更多

2023-04-29 08:15:17

律师怎么发律师函

律师发律师函首先需要判断该案件是否需要发送律师函,如果需要的,在委托人支付律师费后根据委托人...更多

2023-04-29 08:14:24

申请工龄工资怎么写简短-天天信息

申请工龄工资书写的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申请事项以及申请时间等内容,一般需要根据...更多

2023-04-29 08:14:24

世界最新:特殊侵权行为怎么规定

特殊侵权行为的规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更多

2023-04-29 07:13:16

收集证据材料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当前热讯

收集证据材料时,应遵循的原则有客观全面原则、保持证据一致原则等。证据的种类根据民事案件和刑事案...更多

2023-04-29 07:05:49

夫妻房产公证到底有没有效力

夫妻房产公证是有效力的,只要符合生效要件的,公证与否并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夫妻房产协议,只要...更多

2023-04-29 07:12:26

【新视野】行政许可可以设定哪些事项

行政许可可以设定的事项有涉及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的设立以及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的活动等。...更多

2023-04-29 06:53:34

信用卡销户会影响征信吗_世界热文

信用卡销户一般不会影响征信,只要使用过程中没有逾期记录即可。信用卡征信逾期记录消除需要五年,...更多

2023-04-29 06:56:59

刑诉二审开庭判决会怎么样-全球实时

刑诉二审开庭判决会有三种结果,一是对于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无误,量刑适当的,维持原判,二是法律...更多

2023-04-28 20:02:22

世界最新:单位未缴纳社保能赔偿吗

单位未缴纳社保造成劳动者损失的能赔偿。社保的缴纳比例是,养老保险单位缴纳百分之二十,个人缴纳...更多

2023-04-28 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