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制执行人高消费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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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执行人高消费有关规定体现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二、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1.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找法网提醒您,其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限制高消费怎么申请解除
限制高消费申请解除方法如下:
1.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者向执行法院提供确实有效担保,然后申请法院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2.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同意解除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