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案件的管辖法院
(资料图片)
工伤案件的管辖法院: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二、怎么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其他。
三、工伤仲裁时效为多长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仲裁时效是一年。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工伤争议产生时开始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