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仲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找法网提醒您,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二、申请仲裁有哪些基本程序
申请仲裁有以下基本程序:首先,要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需要有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然后,当事人要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最后,仲裁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仲裁。
三、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即“1+被申请人人数”份);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其中:
(1)被申请人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可到工商部门办公点查询打印;
(2)被申请人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的,可登陆“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查询打印;
4.填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准确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6.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