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东提出解散公司条件包括什么
公司股东提出解散公司条件包括:
1.在公司营业期但期限到了之后或者是因为出现的一些其他的事情而导致解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在所有的股东商讨决定之后,做出对公司解散的决定;由于公司出现的一些事由而导致的需要合并或者要成立出来的分公司而导致的公司的解散;
3.公司在违背了法律法规的情形下,而导致的被责令禁止导致公司的解散。
4.还有一种是单个股东提出要求解散公司,但是在国内并没有法律明确的指出相关的解决办法,但这种情况在国外是普遍的,只是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行使。
二、起诉解散公司诉讼费
对于起诉解散公司的诉讼费,如果属于破产案件的,可根据破产财产的总额,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一半来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并且破产申请费用是在破产清算后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三、股东依法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2.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3.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找法网提醒您,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