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交多少税
1.契税
【资料图】
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除了要缴纳上述税费外,要要缴纳以下费用:
1.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2.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3.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二、房产买卖过户时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买卖过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买卖房产过户流程
1.要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2.要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3.要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4.要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5.要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6.要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7.由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8.当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9.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10.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11.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