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人保险理赔的银行卡会冻结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不一定。分两种情况: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银行没有权力直接冻结银行卡,但会依据法院的冻结/扣划通知书来对失信人的账户进行冻结甚至用卡内余额偿还债务。
2.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没有法院的相关文件,银行卡不会被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二、失信人银行卡冻结多久可以自动解除
失信人员银行卡被冻结只有在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里删除的时候才能取出解除,要从该名单被删除信息,只有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或者申请申请删除信息,人民法院经过审查通过等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失信人员银行卡能用吗
找法网提醒您,失信人员银行卡是可以用的,但如果卡内有存款,可能会被法院冻结,会被转走,用于偿还金额机构或者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