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权有哪几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人身权的特征有哪些
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
2.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又称为对世权。
三、人身权的界定
对人身权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强调人身权是与人身密切联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强调人身权的内容。这种观点认为:“自然人人身权是自然人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合称。其中,人格权是权利人对其本身主体性要素及其整体性结构的专属性支配权,而身份权则是基于身份而产生的伦理性并且与财产有关的权利。”
正确界定人身权的概念,首先必须认识这一概念是民法学的基本范畴,尽量扩张其内在的容纳深度和限度。其次,应当包括公民、法人甚至其他民事主体的人身权,不应当只界定为自然人的权利。再次,不应过于强调其有无财产内容,实际上有无财产内容只是它与财产权相对而言。
找法网提醒您: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在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上所体现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