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权的分类是怎样的
人身权的分类如下:
(资料图片)
1.人格权,人格权又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1)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
(2)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具体人格权,即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2. 身份权
身份权主要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荣誉权、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二、人身权的特征
人身权具有如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但找法网提醒您,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
三、人身权的法律意义
人身权有如下法律意义:
1.身权为民事主体的自然生存和社会生存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人身权制度,一方面为人身权提供具体的保护,防止他人对权利人的侵犯;另一方面也着力于提倡对人身权的尊重、对人本身的尊重,这种尊重既有源于他人的,更有源于权利人自身的。
2.人身权为人类社会正常有序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社会由不同的人组成,人身权为人们彼此相处划清了边界。自由止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