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是几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申请执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至于执行结束的期限,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
开始执行,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怎样写强制执行申请书
找法网提醒您,写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如下:
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2.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
3.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4.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三、强制执行也不出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也不出钱的处理: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2.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3.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