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资料图)
户口迁移证明需要的材料有: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二、户口迁移办理条件
户口迁移办理条件有:
1. 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家庭户的。
2. 因住房调整、拆迁或回迁安置等原因申请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房产权并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房管部门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
3.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其本人在本市没有其他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的,可在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申请搭户。
4. 单位职工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其本人在本市没有合法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街(镇)公共集体户,均无法落户的,可在实际居住、工作地所在区的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申请搭户。
三、户口迁移证需要本人办理吗
户口迁移证不一定需要本人办理。找法网提醒,因工作分配、工作调动、升学等户口迁移理由迁移户口;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买房户口迁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