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是什么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资料图】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区别
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区别:
1.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是由委托人通过委托授权而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权的产生是不以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为条件的,而是直接源于法律的规定。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
3.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可以没有任何关系。
4.法定代理的宗旨在于保证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够通过代理行为顺利地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委托代理这是更好的为被委托人进行民事活动。
5.法定代理都是无偿的,委托代理可以有偿可以无偿。
三、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涉及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这种关系的终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具体如下:
1.劝告义务。找法网提醒您,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发现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况,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促使委托人接受律师的劝告,纠正导致律师拒绝辩护或代理的事由。
2.通知义务。终止代理,律师应当尽可能提前向委托人发出通知。律师事务所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另行指定律师继续承办委托事项,否则应终止委托代理协议。
3.采取合理保护措施的义务。终止代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尽量不使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