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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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
2.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二、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找法网提醒您,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三、诉讼时效的适用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的适用: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