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分立后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公司分立后,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1.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原因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分立的原因有以下内容:
1.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这主要适用于机构臃肿、管理线长的大公司。这些公司控制的资产规模和范围很大,管理往往存在盲点。将一家公司分为多家公司,责任分化,有利于简化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
2.考虑突出主营业务,剥离与主营业务关系不大的资产,使主营业务更加突出,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考虑解决内部纠纷,当股东准备结束共同经营,各自经营或股东纠纷陷入僵局时,可以通过分立公司解决。
三、公司分立后能可以转让股权吗
公司分立能转让股权,但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