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执行人是指什么意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遗嘱执行人的意思是指有权按照立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执行人必须满足一定要求才能够替立遗嘱人代为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遗嘱中执行人和见证人的区别
1.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见证人在自书遗嘱中是不存在的,但是遗嘱执行人在自书遗嘱中是可以存在的,因为自书遗嘱是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书写的遗嘱,所以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在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或者是录像遗嘱中,都必须要有见证人,否则就视为遗嘱无效。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找法网提醒您,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三、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遗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做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