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权和质押权是什么意思
质权和质押权是一个意思,质权和质押权的意思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的担保,债务人不发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而优先受偿的权利。找法网提醒,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权自成立时生效。
二、质权的特征
【资料图】
质权有下列特征:
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因此,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质物部分灭失的,未灭失的部分仍然担保全部债权。
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
三、质权的分类
质权的分类是以质押财产的类型为准的,可以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类:
1.动产质权是指因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质权的标的权限于动产,从而动产质权即为质权。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比较宽泛,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均可以设定动产质权。找法网提醒您注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得设定质权,如毒品、管制枪支等。
2.权利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