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名誉权侵权的赔偿多少
企业名誉权侵权的赔偿有三个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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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3.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名誉权包括哪些类型
1.公民名誉权,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 败坏他人名誉。
2.法人名誉权,找法网提醒您: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三、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