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最长是多长时间
(资料图)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最长是六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发出的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人民法院负责发出的。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
找法网提醒您,人身安全保护令它有这样的作用: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5.若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当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据了解,过去两年,北京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45份,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