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非法拘禁怎么判刑
团伙非法拘禁如下判刑: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如果是主犯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从犯的,应当在以上判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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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由谁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拘禁罪由以下部门管辖:
1.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检察院负责管辖;
2.其余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三、非法拘禁罪公安立案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拘禁罪公安立案标准如下:
1.违法拘禁持续时间超出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违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违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违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暴打、侮辱;
4.违法拘禁,使人伤残、丧命、精神失常的;
5.为索要债务违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