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失踪另一方要求离婚怎么处理
一方失踪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可先到法院办理一个宣告失踪,再根据民法典规定进行起诉离婚,可以达到离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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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受理之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对方失踪收不到传票怎么办
对方失踪收不到传票,可以公告送达。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一方失踪的离婚财产该怎么处理?
1.一方失踪,另一方在进行起诉离婚时,不影响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按照法律程规定的份额进行分割,但是失踪方的财产会交由其余的近亲属代管。
2.失踪人之前应该缴的税款、债务或者其余的费用,由财产受托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3.财产受托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