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是否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
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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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离婚,可以异地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异地诉讼离婚手续如下:
1.写民事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4.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5.开庭,判决。
三、异地诉讼离婚需要多久
异地诉讼离婚可能需要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左右时间。简易程序需要的时间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的时间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