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无故扣工资
劳动法无故扣工资的办法如下:
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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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哪种情况可以扣工资
下列情况可以扣工资:
1.依法由用人单位代扣费的,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4.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5.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
三、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基本工资标准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要注意,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找法网提醒,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