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的几种情况
公司被注销有如下情形:
【资料图】
1.公司股东、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2.公司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中所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并且不续的;
4.当出现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
5.公司因为要合并、或者分立解散;
6.公司被有关部门依法强制解散的;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二、公司注销登记程序及必备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作出的公司解散决议或者公司解散决定。如果公司是被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登记机关撤销的,还应提交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4.经过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大会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需经股东确认。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三、公司被注销债权人如何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被注销债权人可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进行起诉,如果是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法人注销登记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