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里规定的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里规定的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量刑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构成该罪。
《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资料图】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追诉期限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为十五年,本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追诉期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找法网提醒您,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