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谁来负责解决土地权益争议案件的调解
由以下部门来负责解决土地权益争议案件的调解:
1.土管所。
(相关资料图)
2.政府国土局。
3.国土资源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在农村国家土地征收怎么赔偿的
在农村国家土地征收不赔偿,只补偿。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包括: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土地侵权如何找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获取证据;可以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获取侵权证据;可以通过征集证人获取证据如悬赏取证;可以请求审计被告人的财务资料获取证据;可以通过调查登记资料确定被告人有关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保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