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能够担任遗嘱的见证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首先,遗嘱见证人必须是成年人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疾病患者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其次,遗嘱见证人还必须是遗嘱签署人的无利益关系人士。这意味着,亲属、朋友、邻居、医生、律师等人都有可能成为遗嘱见证人,但是不能是其中任何一方的受益人。否则,他们的证言将被视为不可信,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此外,遗嘱见证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他们需要理解遗嘱的内容和形式,能够确认遗嘱签署人的签名是否是真实有效的。因此,律师、公证人、银行职员等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可以更容易担任遗嘱见证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身份具有特殊性。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任何人都可以担任遗嘱见证人。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订立遗嘱的形式:遗嘱可以划分成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找法网提醒您,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遗嘱的法律效力
合法有效的遗嘱效力是遗嘱人死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遗嘱生效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