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被强拆找哪个部门反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发生强制拆迁纠纷,可以找法院,也可以找公安机关。只有在法院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强制拆迁。如果市城建局在强制拆迁房屋时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则属于行政强制拆迁,为法律所禁止,被拆迁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维权:
1.行政复议。拆迁决定是行政行为,错误的强制拆迁可以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为收到强制拆迁决定之日起60日内。不要错过最后期限。
2.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上一级机关维持强制拆迁决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不经复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收到强制拆迁决定后6个月内。
3.上诉和上诉。如果法院判决强拆,认为裁定错误,可以在收到裁定文书后,向上一级法院申诉、上诉。
4.公安报案。对于开发商或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可在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后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也可以对犯罪的人提起复议、审查和诉讼程序。
5.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对于错误的拆迁决定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有关人员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二、房屋被强拆赔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被强拆赔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进行确定的。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
三、房屋被强拆的起诉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强拆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房屋强拆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纠纷法院一般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