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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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一定期限的考察期。《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需要交社保吗
找法网提醒您,试用期需要交社保,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在试用期是需要交社保的。
试用期一般是劳动者新入职一个单位的岗位后,由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实际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不太了解,所以会先设置一定期限作为试用期,以用这段时间来观察和考核劳动者是否满足该岗位的职责要求。
三、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试用期可以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一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如未达成合意,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领取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