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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看守所期间算刑期吗
在看守所期间算刑期,在看守所的时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最终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么算在判刑后的时间里。被判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看守所一般关押多久
看守所一般关押时间是十日。特殊情况下是十四日,最长是三十七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相关部门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相关部门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规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后法相关部门没有定罪刑、或是确定有罪但判缓刑的,一般会在看守所关五、六个月。
三、关进看守所多久通知家属
关进看守所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找法网提醒你,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